威海市环翠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发布

  威海市环翠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发布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203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6 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56号)、《关于转发天津、重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海市环翠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培育数字技术技能人才,支持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培育目标

  为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围绕大数据、区块链、智能制造以及物联网、云计算、数字化管理、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领域新职业开展培训,培养有良好的科学素养、精于实操应用、能够解决复杂问题的工程技术人才,努力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二、培训和评价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评价机构。

  三、培育对象

  我区行政区域内正在或有意愿从事数字技术领域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不包含已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数字技术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培训。

  四、培育方式

  (一)制定培训考核计划。经认定的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科学制定年度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方案,并商评价机构确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计划和方案,报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培训机构在我市开班组织开展培训的,需报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开展分类职业培训。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新职业培训教程,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操的方式,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实施规范化培训。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在培训结业30日内将学员名单和培训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进行技术等级评价。由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目录的相关评价机构负责对培训合格人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的学员,按照申报考核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向评价机构申报相关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评价工作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合格的,由评价机构将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数据和评价有关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认,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评价机构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网进行查询验证。

  五、政策保障

  (一)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学时,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内容,登记为参训人当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

  (二)贯通专业技术职称。对参加数字人才培育项目且符合我市职称申报评审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分别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专业)除外;取得高级数字技术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三)纳入培训等补贴范围。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经申请可纳入威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和培训项目目录。参加纳入威海市培训项目目录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合格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培训等相关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补贴标准及人员对象按照省市有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四)落实扶持激励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工程师积极参与人才工程、相关表彰奖励项目申报评选,作出突出贡献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可优先纳入威海英才卡评选发放范围,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对在各级各类技术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名次的数字技术工程师,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奖励。咨询电话:522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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